【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通知】通知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明确职工家庭购买二手房和现房,应在产权过户满 1 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产权过户满 1 年后的 24 个月内。但办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凭相关证明资料即可申请提取。同时明确,职工不得以配偶婚前购房等为由申请购房和还贷提取,婚后共同偿还住房按揭贷款部分可申请提取。

长沙住房公积金:8 月 1 日起施行新通知  第1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