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保管客户已签章但关键要素空白的保证函和借款合同;贷前调查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审慎,被罚款105万元。
时任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行长助理(主持工作)潘婷婷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时任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总经理陈谆、时任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客户经理王超、时任浙江秀洲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秀洲支行客户经理高云燕,三人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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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03:47:42回复